The WONG Family

Archive for May 14th, 2007

家规

Posted by: wong on: May 14, 2007

因为抢姐姐的玩具而被Ama罚拉耳朵(虽然姿势错了,但那并不是重点)的老么-阿善. 

被罚时摆出个 ‘博同情’ 的样子是没有用的.
在我们家,不会因为最小就会有特权; 也不会因为弟弟们还小,当姐姐的就可以没有问过弟弟就拿他们的东西来玩 (即使Aba和Ama也不例外). 
总而言之 – 抢 – 就是不对. 
但这并不代表姐姐/弟弟就可以永远霸占着玩具.  
弟弟要,姐姐可以先不给(当然如果选择让弟弟会更好), 自己多玩一会,但之后(通常5~10份钟后)就必须让给弟弟玩.如果是一大摊的玩具就必须大家一起玩. 反之,姐姐也是一样. 
当然小朋友们不会因为一抢东西就会被Ama罚拉耳朵酱不近人情, 不然的话由早到晚家里都会有人被Ama罚拉耳朵. 通常抢一次讲不听,抢两次讲不听才会被罚的哦.